1月30日,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结果公布,兴安盟检察机关1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表彰。
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兴安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
全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郝志茵(女,蒙古族) 兴安盟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陆 海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邰忠慧(蒙古族)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
包金荣(女,蒙古族) 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
下一步,全盟检察机关将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凝心聚力、奋勇争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推动全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