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蒙古族,共产党员,现任兴安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自1998年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检察初心,奋战在检察工作一线,先后荣获“北疆最美女性”“巾帼建功标兵”“十佳法治人物”“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多次,成为新时代检察队伍的杰出代表。
作为复合型检察人才,张志华先后在反贪、反渎、控申、公益诉讼等多个岗位履职尽责,创新推行创新构建“司法救助双向延伸大治理”工作体系,打造出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兴检枫桥”矛盾化解模式,她长期坚持义务普法,特别关注因案致残、致孤儿童帮扶工作,用司法温情修复社会关系。她承办的2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5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参与打造的“松嫩护江蓝”跨区域协作机制荣获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相关经验被最高检向全国推广。
在司法实践中,她既以雷霆手段捍卫法治尊严——成功查办金融、林业、医疗、民政等领域数十起窝、串、大案要案数十起,全部实现“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下”;又以春风化雨传递司法温度——创新“1+N多维立体司法救助”机制,帮助百余个因案致困家庭重拾生活希望。
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践行者,张志华的事迹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以实际推动监督督促及案中释法、以案育人工作。她以坚定的政治品格、精湛的专业素养和深厚的为民情怀,生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守护公正的使命担当,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了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