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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麻精药品” 警惕“青春杀手”——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科右中旗检察院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时间:2024-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科学普及毒品特别是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危害,提升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兴安盟检察分院第一检察部联合科右中旗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第37个“6.26国际禁毒日”暨我国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之际,共同开展“防范涉麻精药品滥用,共筑青少年涉毒防线”主题宣传活动暨防范青少年滥用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宣传教育活动。



此次禁毒宣传活动以禁毒展板展览、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活动中,检察人员向过往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讲解麻精药品的药品属性、受管制性、成瘾性和滥用危害性,深刻阐释了刑法、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抵御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侵害的常用方法,保持警觉戒备意识,注意识别涉毒风险,筑牢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的思想防线。



同时,检察人员以此次禁毒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寄递企业,针对寄递渠道毒品犯罪频发的问题,对快递从业人员阐释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并讲解了毒品的识别方法,引导寄递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助力禁毒工作,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


参与活动的青少年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学习了如何辨别新型毒品的知识,认识到毒品和麻精药品滥用的危害,表示今后一定会远离毒品,做好禁毒宣传的小卫士。


全盟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禁毒宣传工作为契机,坚持能动司法,将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防范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内容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依法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多措并举参与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综合治理,持续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七号检察建议”,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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