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海兰未检
阳光“检”爱 “未”你而来——阿尔山市检察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1-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地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4月12日,阿尔山市检察院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负责人、未检干警走进阿尔山市第一中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校园活动。伊尔施街道关心下一代委员会负责人及学校领导、师生参加此次活动。

  阿尔山市检察院为学生们送去了精心制作的《简·爱》法治宣传册。未检检察官以《我的青春我做主》为主题,围绕“我的身体我做主”“我的行为我做主”“我的情绪我做主”三个方面,结合发生在校园的一个个鲜活的真实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加强同学们对违法犯罪的认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坚决抵制不良行为和不良诱惑。

  法治课堂上,未检检察官以问答的方式与同学们展开积极互动,同学们兴致高昂,纷纷举手回答提出的问题,整个课堂气氛热烈活跃,精彩的宣讲赢得了师生们的一致肯定和广泛好评。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使学校师生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让大家更清醒地认识到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增强了师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学习和生活中,要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远离违法犯罪,做遵纪守法、健康向上的好学

  “为民办实事”再小都是大事。阿尔山市检察院深入群众一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延伸监督职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法律服务送到人民群众身边,用实际行动来体现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服务互动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法律法规库
指导性案例
申诉接访
检察长信箱
大众留言板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
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新桥东街 邮编:1374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安盟分院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今日头条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