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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行不怠担使命,“益”路扬帆启新程——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全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大会
时间:2022-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16日上午,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五周年之际,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全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大会,兴安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洪才,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出席会议。大会以视频形式召开,由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景文主持,盟市(旗、县)两级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特邀检察官助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和法检两院相关人员分别于主、分会场参会。

  李洪才对五年来全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以来,兴安盟两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牢记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聚焦公益诉讼法定职能,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诉求,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呈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工作起步稳;二是办案质效高;三是创新举措实。兴安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式发展,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对于全盟检察机关进一步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李洪才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盟两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领导,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融入监督办案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增强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紧紧围绕全盟发展大局守护公共利益。主动跟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打造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成国内重要旅游目的地”等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树牢为民宗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全盟两级检察机关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要从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工作质效上紧跟这些发展变化,切实维护人民福祉。工作重点要聚焦民生热点、突出公益核心,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工作方式要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扎扎实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推动“法结”“心结”一起解,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质效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切实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是增进专业素养,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 

  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通过专题讲座、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形式,加强专业素质培训锻炼,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的调查取证、证据分析、综合治理、出庭诉讼、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要用好现代信息技术。善于运用科学技术服务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切实以“数字革命”驱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三要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善于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专家学者、专职律师、资深法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外脑”,“把脉会诊”办理生态损害、环境侵权、行政执法等案件中遇到的“疑难病症”,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效能。

  四是加强协调联动,以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提出检察建议,能够促进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相关行业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因此,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一方面,行政机关的执法信息、案件线索要全面向检察机关公开、共享。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办案调查取证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要积极配合。全盟各级行政机关要正确看待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从监督和纠正中看到支持、帮助,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要自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会上,张红霞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肯定成绩,提振信心,明确公益诉讼工作发展方向。 

  五年来,全盟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以办案为中心,办案规模、质效稳步提升;以保护公益为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四大领域,积极拓展新领域,通过办案,不仅有效推动了公益损害问题的解决,而且促进相关行政机关加强行业治理和系统治理,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盟委、旗县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盟、旗两级人大和政协的有力监督,同时,也得益于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关心!全盟检察机关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谋发展、重自强、补短板、强弱项,在总结成绩和经验过程中树立发展自信,在提高思想认识过程中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在解决问题中寻找工作的突破点,在强化监督办案中提升公益诉讼效能。

  

二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检察的时代定位和制度价值,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 

  司法办案实践中,要牢牢把握 “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不动摇。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社会参与、检察监督”的公益保护格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紧盯民生问题,社会公益治理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工作。坚持深化诉源治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运用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服务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规范监督。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检察的司法理念。必须坚持以“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推动工作。必须坚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必须坚持把“预防性司法”“恢复性司法”的办案理念贯穿办案始终。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益保护相结合,将起诉职能与恢复性司法理念相结合,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同时要积极探索做好预防性公益诉讼。

  三要凝聚共识、明确目标,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盟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业务机制建设、队伍素能建设、科技赋能建设,持续推动全盟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谋划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将扩大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效作为谋划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从偏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处理好办案法定领域和新领域的关系,从偏重传统法定领域向注重传统法定领域与推进新增法定领域、积极拓展新领域均衡发展转变。处理好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类型结构的关系,从偏重行政公益诉讼向三大诉讼均衡发展转变。要进一步将强化协同办案、发挥保护合力作为谋划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力点和创新点。以持续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为根基,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加强公益保护共享共治协作机制建设。引入社会各方力量,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从推进专业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数字化建设三个方面下功夫,厚植发展根基积极推进专业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数字化建设。

  四要强化队伍建设,打牢检察公益诉讼的坚实基础。 

  全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讲政治贯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各个领域和环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真正把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高检院、自治区院的各项要求融入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践中。要深入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严格办案纪律,严格落实 “三个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益诉讼检察七条禁令》,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强化业务建设,着力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各院要始终坚持把强化业务建设作为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水平的根本保障。组织学好用好“十大业务”系列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教材,真正学懂弄通。要探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互派交流,深入实践,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办案能力。要强化公共关系建设,优化公益诉讼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公益组织的交流与协同,形成共识和合力。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配合,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讲述有温度、有情怀的公益诉讼检察好故事;要善于以案说法,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公益保护意识。

  会上由胡景文通报了全盟检察公益诉讼五年办案情况。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庆巨宣布了特邀检察官助理的聘任决定,并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

  特邀检察官助理申长军代表受聘人员做表态发言。兴安盟河长办、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代表盟直各行政机关,从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角度,介绍了支持、配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对下一步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加强衔接配合、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作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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