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兴安盟检察分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分院在家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读书班。
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及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参训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学习教育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大家表示,将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读书班上,张红霞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好头、做表率,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始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贯穿司法办案各环节,以理论学习和政治建设锤炼党性。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宗旨意识升华党性。
聚焦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营商环境、侵害民生权益等犯罪,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担当。要勇于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在攻坚克难中体现担当。
常态化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反面典型案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精文减会,把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规范个人“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守好“八小时之外”廉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