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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政协与兴安盟检察分院举行会签仪式探索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
时间:2023-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协作配合,12月21日,兴安盟政协与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举行《政协兴安盟委员会办公室 兴安盟检察分院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会签仪式。兴安盟政协副主席王喜林,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出席会议。兴安盟政协、兴安盟检察分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主持。




王喜林指出,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上的责任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兴安盟政协和兴安盟检察分院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是双方致力于公益保护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一是切实用好“政协+检察”协同协商监督机制。要以公益保护协同协商监督工作机制为发力点,通过盟政协及政协委员更广泛、更深入、更全面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在助力绿色兴安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等方面以政协民主监督问效、凝聚更强法治共识,充分发挥政协协商式“软监督”的“硬实效”,为兴安盟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与检察的智慧和力量。二是齐心协力,凝心聚力。要同心同向,把双方的优势利用好,政协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检察机关有专业性强、法律水平高的优势,要相互合作,形成合力。盟政协及政协委员通过政协调研、政协提案、协商建言等方式,提出高质量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深度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宣传,培树品牌。充分认识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融合的现实意义,对政协建言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取得公众认同成效的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及检察建议开展集中宣传、专题宣讲,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兴安提供更多更好的样本和鲜活案例,实现公益保护双赢、多赢、共赢。



张红霞指出,近年来,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履职中主动接受党委领导,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公众参与,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盟两级政协机关和广大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都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益保护是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共同的重要任务。全盟两级院将以机制签订为新契机,牢固树立公益保护共同体意识,共同画好公益保护“同心圆”,协同做好公益保护有关工作。一是借助好政协委员专家智库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要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和“公益诉讼志愿者”工作,要把政协委员吸收加入“公益诉讼专家库”,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中的专业人才和专家学者的“外脑”作用,主动邀请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检察公开听证、磋商会议、跟进监督等办案环节,提升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二是借助好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政协机关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搭建起了很好的桥梁纽带,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为政协机关提案、社情民意反馈等服好务,用好“政协+检察”协同协商监督模式,切实做好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三是发挥好会商联络机制作用,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政协机关的联络沟通,相互通报委员有关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对协同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质量和成效。主动倾听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从中汲取智慧,将其转化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方法、路径,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会上,兴安盟政协与兴安盟检察分院会签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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