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强调,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是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体现,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冤错案件、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结合本次培训,朱丽璇对进一步强化检警沟通协作、共同提升刑事案件质效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持续更新理念,凝聚司法共识。证据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证据标准的把握上同频共振,才能真正实现司法公正。检察机关要积极能动履职、主动引导侦查,与公安机关共同构建刑事案件“大控方”格局。二是持续加强协作,实现双赢共赢。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三是持续加强培训,促进素能提升。以全区、全盟检察长会议关于推进“素质能力提升工程”重要部署为契机,以“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为抓手,切实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