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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迎来自治区“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首场宣讲
时间:2017-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我们党关于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之一。人民群众得实惠,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会长治久安!随着脱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更多脱贫项目的推出和资金不断下拨到基层,广大困难群众脱贫得以实现。但就是这样的惠民政策,也被一些利欲熏心的基层干部所利用,他们伸出黑手,动了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腐败现象的滋生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项事业蒙上了阴影,检察机关亮剑扶贫领域的贪腐行为就在今天。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脱贫攻坚新战略要求,保障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展开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11月1日,兴安盟迎来全区检察机关、扶贫部门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自治区巡回宣讲团首场宣讲。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三处副处长董艳丽、自治区扶贫办机关纪委书记承恩顺、兴安盟行署副秘书长白长峰、兴安盟检察分院副检察长王达、兴安盟扶贫办纪检组长李春清、乌兰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双城等领导干部出席会议,会议由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孙兴宇主持。兴安盟检察机关和驻乌地区涉及扶贫领域的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各项扶贫、脱贫责任人、农村牧区“两委”等基层组织人员160余人现场聆听了宣讲报告会。

  宣讲围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这个主题,结合典型案例,以“一片丹心助脱贫”、“莫向扶贫领域申黑手”、“精神扶贫重在民心”等话题深刻阐述了扶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通过宣讲向与会者传递了党和国家对违法违规触动扶贫资金和扶贫资源这块“奶酪”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的决心。

  此次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扎实推进扶贫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扶贫领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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