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学、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引导检察人员转变执法司法理念,树立主动服务意识,4月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反典型案例,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干警们举一反三,查找自身问题,深入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好典型案例除弊兴利的作用,张红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迅速开展以案促“改”。全体检察人员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深入剖析,扎实整改,确保不留“后遗症”,真正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果。
二是长期坚持以案促“学”。要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常态化加强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典型案例教育。通过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学以致用,学以践行,不仅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指导检察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更要用能动司法推进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在改革进程中行稳致远。
三是大力推进以案促“建”。各部门要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和反面典型案例盯办整改,逐条分析研究,推出务实举措,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修订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制度,通过“大讨论”活动,“办好一批实事、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完善一套体制机制”,推动建设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四是全力抓好以案促“治”。全体干警要吃透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对照通报的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总结教训、警醒认识、改进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要借助“大讨论”活动、“质量建设年”的有力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锤炼作风品质、凝聚检察力量,把从严管党治检贯穿各项重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激励全体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全力推进全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