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有关精神、盟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总结分院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等工作。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认真落实“三个认认真真、扎扎实实”重要要求,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看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常抓不懈。 会议强调,要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把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司法为民,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动融入全盟发展大局,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坚持常态长效,常态化查改政绩观偏差问题,紧盯突出问题整改、防止反弹滋生;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学习教育“回头看”,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