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党建文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工作方法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等重点内容。与会人员紧扣“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精准把握‘十四个坚持’核心要义、内在逻辑与实践要求”主题,结合检察实务开展交流研讨,谈认识、找差距、明举措,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领学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系统解读两次重要会议明确的新时代检察履职导向、制度规范与工作体系,立足兴安盟检察工作实际,深入解读会议部署任务、明晰基层检察实践落实路径,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全国、全区检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以“十四个坚持”为核心要义,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党治检的根本遵循。全盟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刻体悟党的百年奋斗铸就的辉煌成就,始终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根本政治规矩。坚持学用贯通、知行合一,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履职实效,紧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五大战略定位,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盟委“12843”中心工作布局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耕信访矛盾前端化解、司法救助提质增效、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民生检察实事,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宗旨贯穿每一起案件办理全流程、各环节,以检察履职守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绘就“施工图”、下达“任务书”,全盟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学习领会、一体对标校准、一体落地落实。要牢牢恪守全国检察工作“七个必须”、全区检察工作“五个必须”实践准则,健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长效机制,构建全链条、闭环式法律监督履职模式,将斗争精神、担当意识转化为强化法律监督的扎实行动。将全国、全区检察工作部署与兴安盟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把案件质效标准、法律监督规范嵌入日常办案全过程,抓实督办、跟踪问效,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兴安盟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地见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