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开展了全盟公益诉讼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本次评查覆盖2025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已办结公益诉讼案件,旨在以评促改、以查提优。
评查采取“基层院自查+分院组建队伍分组评查”相结合方式,由兴安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牵头,抽调六个基层院业务骨干组成三个评查专班,围绕线索研判、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检察建议质量、整改落实效果及案件可诉性、公益诉讼履职边界等关键环节,对照自治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逐案“体检”——既评实体公正,也看程序规范,更重公益保护实效。
4月24日,结合三个评查组开展工作情况,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召开评查评议会,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参加会议,两级院全部评查人员和第六检察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评查评议结果显示,全盟公益诉讼案件整体质量稳步提升,多数案件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监督效果明显。但也发现部分案件存在调查核实不深入、文书制作、跟进监督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已逐案形成问题清单并召开专题通报会,“点对点”反馈、“面对面”剖析,要求限期整改。
会上,潘勇强调,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是兴安盟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常态化开展的专项工作,下一步,兴安盟检察分院将进一步完善评查标准、强化结果运用,并针对共性问题组织专题培训,推动全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办完”向“办好”转变,以高质效办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