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法为基。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战略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身边的质量安全防线”,9月9日上午,兴安盟检察分院携手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公安局、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在五一广场共同开展“尚德守法,共享食安”为主题的质量月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活动现场,色彩鲜明的宣传展台沿广场有序铺开,“检察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美好‘食’光 检察与您同行”等标语格外醒目,迅速吸引过往市民驻足。检察人员化身“食品安全法治宣讲员”,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过往群众细致讲解如何识别食品安全隐患、如何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等方式反映问题,用通俗的语言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消费者的权利及维权途径等法律知识。同时,检察人员还结合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生动讲解检察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中的职能作用,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信息,将食品安全守护的“防线”拉到百姓身边,传递民生温度。
现场气氛热烈、互动频繁,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张张宣传单页,承载着民生关怀;一次次细致解答,传递着检察温度。此次多部门联动宣传,不仅搭建了“检察+行政+社会”沟通的桥梁,更织密了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防护网”。
兴安盟两级检察院结合全盟群众关切与民生实际,聚焦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履职尽责,强化监督,结合全盟实际部署开展了“食药安全益路行”,休闲娱乐场、社区食堂等各类场所食品安全,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用药安全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三年来,全盟两级检察院共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75件,制发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122件,提起公益检察诉讼6件。通过办案,督促70余家生鲜经营企业撤换问题生鲜灯;150余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者依法整改,规范经营……在强化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民事公益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向法院诉请不法者承担惩罚性赔偿金累计117万余元,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持续与相关行政机关深化协作,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民生福祉更有温度、更具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