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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启动部署党纪学习教育
时间:2024-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5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对分院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启动部署。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分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4月12日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等内容。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对我们党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把中国式现代化推向前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围绕全面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分院机关深入开展,张红霞强调:


一、深化认识,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既要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果经验,也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突出重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聚焦“学纪”,要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交流研讨学,做到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聚焦“知纪”,要深入思考、联系实际,准确把握党纪主旨和要求,真正学会知敬畏、不犯错。聚焦“明纪”,要持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日常习惯自觉遵循。聚焦“守纪”,要做到慎独、慎言、慎微、慎始、慎终,面对各类风险挑战,真正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三、强化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分院党组和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学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要注重学习方式的创新,灵活用好各类学习平台载体,结合实际抓好专题学习、专题党课、专题培训,提升学习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浅尝辄止,确保党员干部沉下心来学、联系实际学。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把学习教育同办好“两件大事”、推进“六个工程”、完成“两年一中变”目标等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学出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拼搏的激情和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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