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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
时间:2023-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0月12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暨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节选、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与会人员围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奋力谱写兴安检察发展新篇章”主题,联系检察工作实际讲认识感悟、讲收获体会、讲思路举措,并进行了集中研讨。


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张红霞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全盟检察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法律监督,以能动履职主动服务大局,以检察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要注重全面系统,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为巩固扩大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盟两级院要带着嘱托,将主题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


三要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全盟两级院党组要把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主题教育推进有序、态势良好。要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做深做实调查研究,聚焦办好两件大事、造福各族群众,推深做实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要充分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对主题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以政策、法规、制度、机制等形式固定下来。


会上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诚信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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