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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2023年度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时间:2023-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召开2023年度第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




会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时的重要讲话、孙绍骋书记在自治区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保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内容。




张红霞传达学习了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系统内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全盟检察机关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盟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提前做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各方面准备和工作。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向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二是务实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全盟检察机关要按照“形式要简化、选题要精准、姿态要放低、研究要用心、成果要用到位”的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要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加强检察理念研究、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检察改革和发展研究、检察实务和应用研究,输出高质量实践产品,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切实筑牢保密防线。全盟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保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底线思维,认真对照警示案例,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一次全面保密自查,切实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完善措施,防范化解各种泄密风险。要层层落实保密主体责任,抓好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新进人员、借调临聘人员的保密管理,切实筑牢保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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