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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全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
时间:2018-0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8日上午,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全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彧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景文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玉梅宣读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兴安盟检察分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12月28日上午,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全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彧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景文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玉梅宣读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兴安盟检察分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党组书记、检察长韩彧讲话

 

 

 

 

  党组成员、胡景文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玉梅宣读《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兴安盟检察分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

 

 

  韩彧检察长指出,分院党组召开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是在全党全国上下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也是在全盟两级检察院年底进行工作总结、谋划开局的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一次专门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新时期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建工作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升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水平。《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兴安盟检察分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对各旗县市院也可以参照适用。

  关于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韩彧检察长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检察机关面临的党情、世情、国情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检察工作目标、主要职能、工作任务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目前,检察机关还面临着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双重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越要体现检察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越要体现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全盟检察机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部署,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全盟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形成法律监督精准化、检察改革系统化、检察管理精细化、队伍建设精英化、检务保障科学化的良好局面,是我们当前亟需研究解决的重大发展课题。因此,我们必须要抓紧、抓实、抓好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统领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第一,加强和改进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建设高度重视,报告总篇幅3.2万余字,党建部分就有4100多字,占了整个篇幅的1/8,可见分量之重。而且党建的内容不仅体现在党建部分,在报告中的历史使命、基本方略等方面都强调了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有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关键。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通过扎扎实实抓好党建工作,使全盟检察机关党组织和检察人员对党的十九大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领会更加深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凝聚到开创全盟检察工作新局面上来,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加强和改进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是保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第一条。这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现实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检察队伍是党领导下的政法队伍,要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政治优势,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不渝、毫不动摇。全盟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高检院、自治区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盟检察机关落地见效,这是对全盟检察机关的政治要求,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同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检察队伍,需要我们不断坚持和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努力形成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发展格局。

  第三,加强和改进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是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只有把加强检察监督工作同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紧密结合,用党的坚强领导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才能促进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历史和实践证明,党的建设加强了,检察事业就会呈现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党的建设弱化了,检察事业就会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推进科学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用党的建设成效带动和促进以强化检察监督为核心的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二是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着力加强全盟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与时俱进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明确提出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个重大问题。这个总要求可以从六个层面进行解读:一个根本原则,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个指导方针,就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一条工作主线,就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一个总体布局,就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一个基本目标,就是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六个一”各有侧重、层次分明,紧密联系、相互贯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最新发展,向我们描绘了一幅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一个立体“坐标”和精准“定位”,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提供了“路线图”和“施工图”。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必须准确理解这一总要求的深刻内涵,处处把握这一总要求,事事体现这一总要求,自觉以此指导、谋划、部署、落实好各项检察工作,确保总要求融入检察机关党建各个方面、各项任务。

  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我们既要有基本遵循,还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今年,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对分院巡视反馈意见,严肃指出了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差距。我们要认真分析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与从严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着力解决机关党建边缘化、空心化、表面化等难题,认真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契合点不准、融合度不够等现实性课题。全盟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党的建设八个方面重要任务的具体部署,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建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要更加注重抓好全盟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就是因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全盟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时刻把讲政治这根弦绷得紧上加紧,决不可有半丝松动。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要把握好三点:一是必须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本途径。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政风的“净化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既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更是提升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全盟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实践证明,一个党组织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党员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自治区院党组巡视组指出,我们在党内政治生活上还不够严肃,这一问题就是不讲政治的表现。全盟检察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在这一点上如果认识不到位,还像以前一样,随随便便、马马虎虎,在政治上是要栽大跟头的。三是必须把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基础。这是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时刻刻牢记于心,方能固本培元,正本清源。

  二是要更加注重抓好全盟检察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思想建党是我们党的传统和政治优势,是我们党的建设的基本经验。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思想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根本性作用。党的十九大最大的成果就是科学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写入党章。这是新形势下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现实中,我们检察机关一些党员干部信仰缺失、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导致在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生活上出现问题。需要我们深刻反思、高度警醒。全盟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占领精神高地。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理解把握这一光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自觉做全盟检察工作转型跨越发展的建设者和奋斗者。

  三是要更加注重抓好全盟检察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承担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的重要责任。本固而基实,根深方可叶茂。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具体落实者。可以说,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战斗力,决定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和战斗力。我们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机关党建中的主体地位,支持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环节抓紧抓好,下大力气解决机关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不断加强机关党委和党支部建设,加大党务干部培训,推进活动方式创新,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要高度重视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中的机关党建工作,结合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改革等,从业务特点和实际出发,合理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要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机关党的建设的战斗堡垒。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个关键切入点,进一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完善机关党委会、党支部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和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形成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履行好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党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高素质是新时代对干部能力的要求,而专业化是适应现代社会分工精细化的需要。我们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补齐能力短板、素质短板,提升善于学习本领、运用法治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技应用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社会沟通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优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盟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要更加注重抓好全盟检察机关党的作风建设。机关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在机关工作中的综合反映,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突破口。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检察机关党的作风同样关乎司法公信、关乎党的执政基础。无论是从自治区院党组巡视组反馈的情况看,还是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发现的问题看,全盟检察机关司法不规范不精细的问题;工作“粗、拖、浮、庸、懒、散”的问题;工作作风不扎实不过硬的问题等等,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人民检察必须根植于人民,人民检察必须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要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继续聚焦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整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持以上率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拧紧螺丝,上紧发条,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定期分析通报、检查督促、公开曝光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全盟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是要更加注重抓好全盟检察机关党的纪律建设。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重器。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写进党的五大建设体系,体现了通过强化纪律约束,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的思想。全面从严治党根本在治,关键在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无从谈起”。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纪律建设在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分院党组高度重视纪律建设,不断完善纪律规定,加强执纪问责,机关自身纪律建设取得积极成果。但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稍不注意,违法违纪的问题就会出现苗头,不容忽视。出了问题,不仅最终害了我们的干部,也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全盟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引导检察人员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守住共产党人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关口前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检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纪律防线。

  三是坚持继承传统与发扬创新相结合,提高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中的核心命题和重要标准。近年来,分院党组始终强调以党建带队建,注重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机关党建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进步。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机关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不热心,推一下、动一下;有的党建工作摆位不正,重业务、轻党建,认为抓党建同抓业务相比,抓业务是硬的,抓党建是虚的,抓业务立竿见影、政绩突显,抓党建则看不见、摸不着,不容易出成绩,遇到党建方面的问题绕着走;有的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只知道、只关心自己职务上是什么长、什么级,而忘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党内职务和应承担的责任。所有这些,归根到底不仅仅是思想认识问题,也是政治责任心和党性的问题。抓好新时代党建工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党建。问题导向是抓任何一项工作的重要方法和科学方法。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近年来,虽然我们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围绕五大建设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和回避的是,全盟两级检察院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服务功能缺位,导致机关党建不同程度地存在“三化”、“两张皮”和“灯下黑”的问题。“三化”就是一般化、格式化、边缘化。如果“一般化”的问题不解决,党建工作没有特色和深度,缺乏感召力和吸引力,停留在一般水平,就会丧失战斗堡垒作用。如果“格式化”的问题不解决,党建工作缺乏时代性和创造性,把活生生的实践变成僵硬化的套路,不仅没有生机活力,而且会停滞不前。如果“边缘化”的问题不解决,党建工作进入不了主流、渗透不到主业、担当不了主力,不仅守不住阵地,而且在全局工作中会难以立足、难有作为。如果“两张皮”的问题不解决,党建工作自说自话,自娱自乐,搞封闭运行、自我运转,不仅实现不了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发展,而且会造成“两对立”、“两耽误”。如果“灯下黑”的问题不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不能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不仅会制约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而且直接影响党的建设整体工作。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新时代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规律,积极探索符合检察工作性质特点、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本地区和本院实际的党建工作新思路、新路径。

  二是坚持从严从实抓党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指导方针。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党的建设出现弱化的问题,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从严治党宽松软。对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来讲,必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就是要坚持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从严管事、管人、管思想、管作风,做到全方位、全过程严起来,把从严要求贯穿到党建工作各个方面,以更加严实的标准、更加严实的措施,真正把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是我们做好党建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基本方法和关键途径。机关党建工作必须立足实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作风,多做落细落地的事,把责任、措施都要逐一细化、实化、具体化,落实到支部落实到人头,要多做跟踪问效的事,布置下的工作、安顿下的事情,都要认真督查督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善始善终抓好。要多做铁板定钉的事,真正拿出过硬措施和办法,以钉钉子的精神,驰而不息地抓落实,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见成效不收兵,切实做到工作推得开、责任落得实、成效抓得好。

  三是坚持创新引领抓党建。创新是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机关党建科学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把创新作为机关党建的动力源泉,切实做到谋划工作有新思路、推动重点有新对策、破解难题有新方法,不断推动机关党建与时俱进。要注重理念创新,把观念的转变、理念的更新作为新形势下抓好机关党建的先导和前提,紧跟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紧紧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条党建工作主线,积极创新党建工作观念、理念和思路,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思想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积极创新形式载体,着力打造具有兴安检察特色的党建品牌。要突出制度创新,树立靠制度、靠法规推动党建工作的新思维,健全完善严密、有效、管用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党建工作程序,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要推动方法创新,围绕把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从机关党建基础工作入手,以各党支部为单元,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实现党支部工作标准化全覆盖,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组织活力。重视运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新媒体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积极打造“智慧党建”平台,促进党建工作标准化、实用化、信息化建设,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感染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性和时代感。

  四是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这既是机关党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和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就党建抓党建容易空泛,造成党建“空心化”。必须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融合式和“党建+”的工作新理念,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各项检察工作,自觉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党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始终做到中心工作强调什么、党建工作就突出什么、就“+”什么内容;中心工作需要什么、党建工作就保障什么、就“+”什么保障措施;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就“+”到哪里;从目标融合“+”、任务融合“+”和机制融合“+”等方面,切实推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在推动融合式和“党建+”的实践中,培育工作新动力,拓展党建新空间,有效构建大融合、大党建的工作新格局,有效解决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使党建工作更接地气、更有生气,业务工作更有方向、更有动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成为常态。

  五是坚持强化责任抓党建。党建工作落实落地,必须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体系,促进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要着力把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这三个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进一步构建起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协同抓、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要认真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政治领导、支持保障、协调推进、以上率下、考核追责等工作,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谋划、部署安排和督促检查,积极推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实际应用,切实解决党建工作抓多抓少、做好做差一个样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好机关党委的机关党建工作实施主体的直接责任。机关党委要把握好核心任务,切实做好协助保证、组织推进、教育引领、管理监督、服务带动、述职考核等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机制措施,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注意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机关党建工作的合力。要落实好党支部的机关党建具体责任。机关各党支部要坚持守土有责,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做好统筹推进、组织落实、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激励等工作,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落实到哪里,真正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合进各项检察工作,抓具体、抓深入、抓扎实。全盟检察机关各党支部书记都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作为不可推卸的份内职责,并清醒认识到不抓党建就是失职,切实当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韩彧强调,加强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事关全盟检察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盟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个兴安”、推进全盟检察工作实现更加亮丽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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