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检察分院第三党支部2017年12月8日开展了以“学党章、强党性、守规矩、有担当”为主题的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活动,会议由第三支部书记高峰同志主持,第三支部共有9名党员参加讨论活动。
在讨论活动中,每名党员积极踊跃发言,充分交流各自对于合格党员标准的具体看法。孙晓波同志发言指出,合格党员要以党章为遵循,以群众为评判,以实绩为检验;周立新同志发言,表示作为一名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的老党员,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更应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其他同志分别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深入讨论了新时期合格党员标准要求、自身存在问题、努力方向等内容。高峰同志认为,新时期合格党员应以“四讲四有”为标准,为自己立标尺,见贤思齐,促自身改不足,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支部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通过大讨论活动切实增强了每名党员的“四个意识”,支部党员纷纷表态要以坚定的信心、昂扬的斗志做好检察工作,为“五个兴安”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