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相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3月20日至21日,兴安盟检察分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进一步推动全体参学人员深学细悟核心理论、校准履职方向、抓实问题整改,切实把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贯穿司法办案各环节。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分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及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参会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内容,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并结合本次研讨主题,紧扣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大家纷纷表示,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确保学有质量、研有深度、改有实效、干有实绩,以过硬作风和务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读书班上,张红霞强调: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及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思考如何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落在实处,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党委政法委“1147”工作思路和盟委工作部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 要对照政绩观偏差问题清单进行深度查摆,同时要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查纠整治司法理念偏差,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深入查摆履职中的短板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举措,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