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学习内容,张红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刻感悟历史伟力,在铭记辉煌成就中汲取奋进力量。要从抗战历史中领悟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要坚决打击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侵害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用好法律武器维护公平正义,守护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
二是巩固拓展学习成效,在常态长效中提升政治能力。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感悟思想伟力作为终身课题,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检察工作的清晰思路、推动检察实践的具体举措、服务发展大局的实际成效。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三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要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将其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惩处一切形式的民族分裂活动和暴力恐怖活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要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学习,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实践者。要结合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呵护好“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