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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时间:2025-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3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分院在家党组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等文件,并围绕“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显著成效”开展交流研讨。


围绕本次学习内容,张红霞强调:


坚持政治引领,筑牢作风建设的思想根基。

全盟两级检察院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到作风建设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要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确保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政治底色。



聚焦突出问题,彰显作风建设显著成效。

对照本次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情况,要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简会议文件,优化调研方式,推动司法办案质效提升。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接待,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要结合《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条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推动信访积案化解,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要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将严的基调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


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对照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学习教育集中整治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机制,促进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要将作风建设与检察权运行监督相结合,修订内部管理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笼子。要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通过案例剖析、廉政谈话等方式强化“不想腐”的自觉。要通过“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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