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会议由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分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议指出,要对照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谋划分院全年检察工作,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找准履职着力点,加大履职力度,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会议要求,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两件大事、围绕落实“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全面履职尽责,立足“三年一大变”奋斗目标,抓实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胸怀全局、手抓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将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为民实事,更加坚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三要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找准和把握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检察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实效性。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从严打击金融犯罪,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更加高效保障兴安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加有力守护公平正义,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加规范做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五要进一步深入队伍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坚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治党治检,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战斗力,自觉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贯穿始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