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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时间:2024-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4日,兴安盟检察分院组织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7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主持会议,分院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内容。



围绕本次会议学习情况,张红霞强调:

一是依法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全盟两级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保障营商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要总结推广跨区域、全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模式,促进系统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要统筹技术应用和人才建设,创造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实际成效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二是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全盟两级检察院要通过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公开听证等方式,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要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办理案件,及时履行权利义务告知、程序性回复和办理结果答复等程序性职责,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三是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推进北疆文化建设。全盟两级检察院要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服务保障民族团结作为司法办案、普法宣传的目标追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守护各族群众共有精神家园。要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挖掘新闻宣传素材,及时提炼宣传热点,创新宣传表达方式,积极向上推荐、向外推广,提升“兴安检察”宣传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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